审稿须知

  •   为了确保《首都医科大学学报》所刊登稿件的学术质量,编辑部根据本刊的编辑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制定本同行评审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稿件实行“三审”制。即初审、再审(复审或二审)、终审(三审)。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由助理编辑负责登记,然后责任编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稿件由编辑部主任复审,通过后送同行专家审查、评定(外审),本刊实行匿名单盲审稿制度。同行专家审核通过的稿件如涉及统计学内容,应再送统计学专家审核、评定;外审后的稿件进入三审,即经过有关专家评审的稿件,责任编辑根据评审意见,择优选定,然后提交主编或编辑部主任(常务副主编)定稿。
        第二条 编辑部应对稿件质量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并对审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不宜公开的审稿意见严格保密。审稿人对稿件有不同意见时,应区别情况处理,对学术观点不同的意见,一般不应影响稿件的发表。尤其对有独特见解的稿件,只要立论明确,数据可靠,推理正确,应予发表。
        第三条 对某些审稿意见,作者如有不同意见,并提出正当理由,应尊重作者的意见,妥善处理。
        第四条 凡不符合本刊的办刊性质、要求的稿件或经审查认为未达发表水平的稿件,由编辑部负责退稿。 
        第五条 本刊已经开通网上“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在收稿时对稿件进行查重,凡发现有学术不端文章严格退稿。
  •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