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伦理声明

  • 一、作者伦理
      1.作者有义务表明论文为原始性研究工作内容(综述除外),不含任何伪造、欺骗和抄袭的内容。论文不涉及国家机密,不涉及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保证论文无一稿多投,其内容未曾在其他任何刊物和媒体以其他任何语言发表过。保证在收到编辑部的退稿通知前,不另投其他刊物。明确标明引用文献的引证来源,并以参考文献著录方式列出。列出为论文提供科学资助、咨询的各个单位和个人。尊重审稿专家和编辑的修改建议。同意所投送的稿件在发表后,该论文的著作权将被转让给首都医科大学编辑部。
      2.医学伦理与临床试验注册:研究须遵循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文件编号)及受试对象及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的复印件,但无需提交给编辑部。当论文以动物为研究对象时,应提供动物的来源,说明实验程序是否符合动物保护原则。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WHO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涉及临床试验的文章作者应在文章摘要或正文中提及注册情况和注册号。
    二、审稿人伦理
      1. 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方面提出公正的评价。
      2. 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对所审稿件只在学术性上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3.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用于个人用途。
    三、编辑伦理
      1. 编辑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术出版道德及规范,维护科研诚信。及时并公正地处理所有来稿,确保编辑的稿件高质量出版。
      2. 尊重作者研究成果,尊重审稿专家意见。保持审稿记录的真实性,对审稿、修改各环节的资料保密。编辑及编辑部人员除酌情为通信作者、评审人、编辑委员会成员提供所需信息外,不得向其他人泄露任何有关提交论文的信息。

      3. 对审查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用于个人用途。如与所投稿件存在利益冲突,编辑应回避。

    《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编辑部

    2023年12月

  • 发布日期:2023-12-14 浏览: 376